
刘晓清,女,汉族,1976年11月,山东省诸城市人。 获有中宣部评选的“中国好人”、“山东省残疾人十大自强人物”、 “潍坊市十大杰出青年”、“潍坊市十大道德模范”、“诸城市政协委员”、“诸城市十大道德模范”、“诸城市政协委员”。
自幼酷爱书法,现为“中国书法家协会”会员、“潍坊市青年书法家协会”理事、“泰山书画家协会”副主席、“诸城市书法美术家协会”副主席、“诸城市青年书法家协会”副主席。书法作品在1996年“阳光艺术杯全国书画大赛”获青年组铜奖;在2002年“中国国际科技文化成果博览会书画大展”成年组书法金奖;山东省“残疾人书画大赛”书法组一等奖;同年入展“全国第二届妇女书法篆刻展”;“全国炎帝文化碑林书法大赛”二等奖;“书法导报国际年展”入展;2007年“全国普阳杯书画展”铜奖;2008年“兴安盟”杯全国书画大奖赛书法银奖;“中鹰航天杯全国书法大赛“书法一等奖;“第三届商鼎杯全国书法大赛”优秀奖。2009年“山东省第七届青年书法篆刻展”获三等奖;“山东省第五届书法篆刻展”入展;“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全国残疾人书法绘画大赛”获书法优秀奖;“第三届中国兰亭奖尧山杯书法新人展”入展;“中国千名书家写经大展暨中国写经书法文化论坛”中入展。2010年山东省“舜憇杯”书法小品展提名奖;获山东省政府最高文艺奖“泰山文艺奖”书法类三等奖;“首届中国王羲之书法艺术大展”三等奖;2011年在山东省宣传部和书协还有文联举办的“庆祝建党9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获书法三等奖;同年十月在“贞元杯”全国书法大赛入展;首届“仓颉杯”全国书法大赛获优秀奖。2011年底获有山东省委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文化厅评选的齐鲁文化之星奖,2012年5月获得山东省青年最高荣誉“山东省五四青年奖章”。2012年获得“山东省牡丹书法双年展”,三等奖。同年获“中国残疾人兰亭杯全国书法大赛”二等奖。
虽然身有残疾,但仍想方设法地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,汶川大地震发生后,她捐出了自己的奖金、书画作品;为白血病女孩捐出千元奖金;时常到学校、青少年宫、特教学校,义务指导贫困儿童学习书画,寒来暑往从未间断;其作品和个人身残志坚的感人事迹多次在中国文明网、中央一台、山东卫视、山东教育卫视、齐鲁晚报、书法导报、书画名家报、书法报等报刊刊登,被称为中国最美的轮椅姐姐。




